10月13日,陕西省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扩大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的通告》,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施行,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配偶双方最高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单个存款人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扩大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将全省及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受理范围扩大至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取消外地贷款申请人及配偶需提供至少一份宝鸡市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户籍证明或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