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原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报细则公布。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缴”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中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中原区完成契税缴纳(以购房合同网上签订时间为准,不论户籍)并申报的按时补贴的,按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2023年8月3日(不含8月3日)之前在中原区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2023年8月3日后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原区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人员,按已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