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正式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海口市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确定标准的通知。 9月13日起,居民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该家庭在我市无全套住房的成员,无论是否已使用贷款购买商品房,购房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按照首套住房实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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